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31 20:08: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12.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1,699,922.24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844,05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99,855,866.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709.24万元,于2022年5月11日完成置换;(2)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为9,637.61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46.8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2,638.7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为4,342.9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6,981.73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2月14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689);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公司、武汉光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5);公司、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5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严格把控募集资金托管风险,公司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科技支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346.8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1,083.1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公司根据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对该募投项目进行调整。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3,895.39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096.4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0.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97.56万元,转回坏账准备706.8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0.82万元,转回151.69万元。

  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坏账0.00万元。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线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58.38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8.51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599.87万元。本次核销及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资产。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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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线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