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7 03:53:43

  九游会网址大全为全面促进滕州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梯次接续机制,严格核定市属国有企业实际用人需求,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7人,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招聘范围如下:

  (四)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与要求详见《2024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放宽条件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担当精神、奉献意识;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实践能力;

  (五)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招聘岗位对职称、证书等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4日之前取得;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4年6月4日;

  (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规定情形的岗位。

  报名网址:(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2小时内为待审核期,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由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4年6月7日11:00-6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费用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及时打印《2024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4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岗位匹配、应变和形象举止等。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2024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职称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4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后,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拟录用,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国资局同意,企业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应聘人员录用后,应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集团总部或下属企业(岗位)工作,执行所在企业薪酬制度。

  (一)本次招聘由市国资局、市人社局、相关市属国有一级企业组成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委托滕州市人才发展集团组织实施招聘,市纪委监委、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将证书注册到入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