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6 15:37:42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工信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1﹞1号)要求,为做好

  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1、注册地在长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

  2、自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省外户籍员工未离开长春市;

  2、2019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相关佐证材料及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相关佐证材料;

  5、省外户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本人信息登记页复印件;

  6、2月20日-2月23日期间,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25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持《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附件1)、2019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相关佐证材料及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相关佐证材料,向注册地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经工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补贴对象标准的重点工业企业,持工信部门加盖公章的《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以及《在长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本人信息登记页复印件、省外户籍员工社保缴费详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向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5月8日。(地址: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人力资源产业园C座4楼3号窗口)

  1、各相关企业要做好稳岗留工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省外户籍员工非必要离长的,尽量就地过年。

  2、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须用于向省外户籍员工发放“留工红包”,企业可“预先垫付”,提前发放到位。

  3、申报企业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九游会j9网站首页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各相关企业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并下载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