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法院与保险行业诉调对接渠道,构建更加公正、高效、便民的保险纠纷多元解决机制。9月27日下午,建邺法院与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召开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专题座谈会。
江苏金融监管局金融消保处处长李祥俊、副处长蔡毅钧、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戎运、金融消保处四级调研员吕永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副庭长李剑,建邺九游会j9网站首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陶道荣,副院长张殿美,金融法庭庭长徐年美,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刘长宏、秘书长金虹、副秘书长张鹏,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等8家保险机构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徐庭长介绍了金融法庭成立以来涉人身险、财产险等保险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
与会8家保险机构就司法诉讼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当前做法开展交流。李庭长、陶院长就各保险机构会上提出的恶意退保等黑灰产代理问题频发、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界定不清晰、如何健全完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等问题与保险机构代表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会保险机构均希望能够进一步参与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依托建邺法院与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建融合法庭等载体,推动更多保险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实质化解。
陶院长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好融合法庭等载体作用,深入推进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开展常态化联络。二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专业化队伍。三是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实质化解纷。四是建立宣传推广机制,实现高效化调处。
李处长、戎处长强调,保险机构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加强沟通,规范经营;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置投诉争议;完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下一步,建邺法院将持续完善与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的协调对接机制,进一步优化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在推动保险纠纷化解成本下降的同时,持续提升保险纠纷的处理效率和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原标题:《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建邺法院与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召开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专题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