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保险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4-10-04 08:30:26

  10月1日起,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保险新规”的保监会134号文将正式施行。134号文划出的三条“红线”,导致不少在售的年金险和万能险必须重新调整,并迎来9月份的“停售潮”。这对新老投保人会产生什么影响?代理人声称好产品将停售“且买且珍惜”,投保人当如何解读?扬子晚报记者为您调查采访。

  134号文于今年5月份公布,全称《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最重要的变化是以下几点:

  1.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

  对此,业内有人甚至用“颠覆性改变”来形容。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少公司年金保险首次生存保险金是3年甚至当年就返还,比例也高达已交保费的30%;一些中小险企的明星产品有不少是以“主险+万能型附加险”形式存在的,新规对它们冲击较大。

  东北证券9月发布的134 号文专题研究介绍,截至 9 月 11 日,处于“在售”状态的附加产品(万能型)为 147 个,这些产品10月1日后都不能再售。研报分析,新规绝无限制行业发展之意,短期或对四季度和 2018 年开门红产生冲击,但长期有利于寿险业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扬子晚报记者也查到,134号文开宗明义提到,这是为了“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新规还要求: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如是说:与其它金融产品不同,保险产品是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投资理财。但如果多家保险公司急功近利地推出重返还轻保障的产品,就可能存在投资风险。而且保费用于投资的多了,放到保障上的少了,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

  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10月1日后,新投保人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理清顺序:优先考虑健康类产品,再买年金或养老、分红、教育类产品。如果前两类保障都做全了,并且也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再考虑万能险或投连险的投资。

  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几年前投保过3年一返还并且计复利的年金险,自10月1日起会有什么影响?记者咨询几家保险公司人士得知,新规对老的保单不会有任何影响,之前签订的合同依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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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去年还买过一款返还型年金险,年交保费3万元左右,每年返还10%保费并且享公司红利,60岁后返还逐年递增,将来可有资格申请入住这家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随着10月1日“大限”将至,代理人催她加保,说以后这类好产品就买不到了。还有的代理人称,134号文对甲状腺癌作了规定,将来算轻疾,要投保得赶快。还有人称134号文规定吸烟者要多交保费。

  事实果真如此吗?扬子晚报记者查询发现,134号文确实提到“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但并非强制要求;对甲状腺癌则只字未提。

  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投保人应理性对待“停售潮”。一方面,甲状腺癌属轻疾的说法目前是捕风捉影,但从趋势看,未来不排除改变的可能。另一方面,吸烟状况将进行差异化定价也是一种方向。

  她个人认为,如果有意投保健康类保险产品,确实早买早安心,不要拖延,因为这类风险最不可控。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巨鼎营业区高级营业部经理黄耘也认为,134号文施行后,保险公司会更规范,“严核保,宽理赔”,对新的投保人而言健康险越早买越好。

  孙莉建议,如果是投保理财类产品,则不要跟风,理性对待量力而行。毕竟保险公司会推新产品衔接,而且任何产品不会适用于投保人一辈子,保险也应随人生不同的财务阶段,人生责任的不同阶段而变更。投保人应学会资产配置,根据自身财务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扬子晚报记者 沈春宁 马燕)